(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解答:
1、新《个人所得税法》项下的税制称为“综合与分类税制”,引入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在一起,称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纳税年度计算。
2、“综合所得”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只是因为税法设置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需要合并征税。因此,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中,这四项收入统称为“综合收益”。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pyright @ 2015-2022 北方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2021034106号-50 联系邮箱: 55 16 53 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