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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彭琰 实习生 蒋建岚
8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能力提升”三条主线,从风险隐患排查、违法案件查办、协同监管提效、制度机制创新、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提升智慧监管等七个方面,推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办和监管能力的巩固提升,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据了解,前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比如,深圳市查办的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经审核同意改变零售经营方式为批发案被广东省药监局列入第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已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零售),于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间,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通过互联网向5家企业批发药品。当事人未经审核同意改变零售经营方式为批发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7月31日,该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79330元,罚款137809元。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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